浏览次数:208 作者: 凤阳县政协 发布时间:2025-04-18 |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凤阳县系滁州市非遗资源大县,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取得长足的发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少数项目面临失传可能。虽然目前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共有10类45项,但仍有部分非遗资源没有纳入进来,随着时间推移,加上众多年轻人外出务工经商,伴随着老艺人的逝去,部分生产技术、民俗技艺和民间工艺等非遗项目或资源,无法持续薪火相传,面临着“艺随人亡”的危险。
二是少数文化遗产呈现方式缺乏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以口传心授的传授模式为主,传承时间长,传承难度大,付出多,见效慢,收益小,甚至零收益。部分项目后继乏人,特别是创作人员缺乏,适配网络空间和现实世界多重场景的系列新节目;比如凤阳花鼓戏,虽然文化部门及大庙镇举办过凤阳花鼓戏传承培训,但是项目传承人老龄化严重,年轻人要求学艺的积极性不高,无法做到不间断地推出呈现花鼓戏独有的新作品,没能打造出非物质文化遗产IP,没能引入沉浸式体验、数字化展示等现代科技手段,展示花鼓戏的特色与技艺。
三是项目保护传承经费问题。国家、省、市三级代表性传承人有一定的传承经费补贴,但是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年20万元左右传承补贴没有着落,而且现有的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没有自身造血功能,而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又需要持续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缺乏持续稳定的资金投入,导致县级非遗项目传承保护利用工作举步维艰。没有稳定的凤阳花鼓表演队伍,每逢重大活动都是从各部门各行业临时凑起来的人员,频繁的义务表演,挫伤了表演人员积极性。
四是民间非遗专业队伍薄弱。目前,由于基层中心和重点工作任务较重,乡镇仅有1名文化站长从事非遗文化工作,人员较少,非遗保护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主动性不足,导致无专业人员从事非遗抢救、保护和宣传工作,专门参与非遗管理和研究的专业性人员更是严重缺乏。
对策及建议:
一、扩大非遗保护名录。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对没有列入非遗的项目,由财政投入资金,抓紧组织专人整理齐全的文字、图片、音像,建立档案,争取列入非遗名录进行保护。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和政策支持体系,加大非遗专项保护资金投入,出台鼓励文化遗产合理利用的政策措施,形成覆盖齐全、历史清晰、脉络清晰、古今并重、资料齐全的保护格局,使凤阳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走上“保护、传承、不断创新、健康发展、见人、见物、见生活、见文脉”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针对目前非遗保护项目传承后继乏人的状况,加快制定传承人培养制度、传承补贴制度、传承奖励制度,用制度规范人才培养工作;探索校地合作,比如文旅局、文化馆广开思路,和安徽艺术学院等专业院校实行战略合作,将凤阳花鼓、凤阳凤画等非遗项目植入到必学或选修课程,拓宽凤阳非遗资源的宣传、传承、推广路径。综合考虑传承人的综合状况,对不同类别的传承人提出不同要求,对非遗传承人每年传承的徒弟(学员)、传授次数和人数、参加公益活动次数进行量化考核。活化非遗传承,鼓励非遗传承人守正创新,将传统技艺和当下时尚相结合进行作品创作,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IP,引入沉浸式体验、数字化展示等现代科技手段,实现经济社会利益双丰收;继续推广非遗“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进景区”六进培育机制,增设本地非遗项目课外兴趣课程,通过“静”的物质文化遗产和“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让文化遗产真正“活”起来、传下去。
三、多方筹措扶持资金。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资金库,每年由县财政拿出30万元,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对县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补贴。充分发挥好非遗专项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通过带领团队等方式口传心授,确保非遗人才的代际衔接和技术衔接。发动群众和社会各界力量,多角度、多层次探索有效的保护措施,形成以政府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长效机制。
四、推动非遗融合发展。小岗干部学院、县文化和旅游局、明中都管理处、文化馆、大明旅游集团公司等积极开发非遗研学产业精品,挑选门槛低、上手快、效果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传承人、社会力量举办各类研学和体验活动。发挥非遗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服务乡村产业创新发展的需要,增强乡村产业产品的文化属性、品牌效应和对外辐射能力,充分推动非遗传承与乡村振兴相结合、非遗开发与旅游发展相结合。将非遗项目及元素与时尚潮流、影视综艺、健康养生、休闲体验等产业对接,持续打造“非遗+”品牌,推出非遗精品旅游路线、演艺作品、文创产品,让群众零距离接触非遗,营造“懂非遗、学非遗、爱非遗”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