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8673 作者: 凤阳县政协 发布时间:2021-07-07 |
民革凤阳总支 蒋元慧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是补短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又是稳投资增动能的一剂良方。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人居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我县共有老旧小区17个, 4685户,总建筑面积39.65万平方米。2016-2020年,我县实际共改造老旧小区11个,1310户,总建筑面积13.1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400万元。然而,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领导机制不够健全。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强弱电、燃气、供水、城管、消防等众多部门,单靠住建部门难以高效落实。由于缺乏统一领导机构,各部门职责不明晰,很难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影响了改造进度和效果。
二、改造工作不够彻底。由于前期老旧小区改造投入资金不足,且项目竣工验收后上级配套资金才能拨付到位,因此我县老旧小区改造主要限于增加绿化、修复破损水泥路面、改造给排水管线、配备安全设施等,覆盖项目不广泛,改造效果不明显。比如,常见的房屋漏水、监控设备缺乏等问题未能纳入改造范围;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雨水管道,形成雨污混流,业主反映多年,一直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各种线路改造缺乏统筹考虑,屡次出现改造完成后各单位二次开挖现象;配套设施不完善,停车难、停车贵问题“涛声依旧”。
三、改造方案不够科学。老旧小区改造可谓众口难调,任何一个环节考虑不周全,都有可能成为居民投诉的理由。一是意见征求不够广泛。绝大多数老旧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或代表性不强,且前期社区参与度不够,意见征求很难充分吸纳各方利益诉求。二是方案论证有待提高。部分已改造的老旧小区存在脱离实际的情况,导致施工期间居民配合度不高,甚至抵触情绪严重。比如,为了暂时缓解停车难题,机械式地破坏本来就很有限的绿化空间;电梯安装项目居民需承担50%左右的费用,但绝大多数居民均表示不同意出资安装,尤其是一、二楼居民。三是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老旧小区大多存在私自搭建窝棚、雨棚、小花坛等现象,由于前期没有相关部门跟进处理,致使施工进度迟缓、难度增加。
四、改造成果难维持。一是管理难度大。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与“业主自觉”不同频。部分居民心中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小区住的人多了,为什么这事就该我管”的思想,并未形成“小区是我家,共建靠大家”的意识。二是缺乏物业管理。我县老旧小区大多建筑面积较小,物业难引入。由于缺乏管理,改造成果分分钟“回到解放前”。比如,各种线路杂乱无章、垃圾乱堆乱放、车辆乱停乱放、绿化地带被开垦等各种不良现象频频出现。管理难度大与缺乏物业管理,两者之间陷入了恶性循环。
为此,特建议如下:
一、健全领导机制,提升改造效率。一是充分总结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建立统一的领导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二是加大改造资金投入力度,并建议上级配套资金分阶段按比例拨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停车、房屋漏水、水压不足等问题,尽量少留“后遗症”。三是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奖补制度,充分调动一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宜总吃“大锅饭”。
二、制定合理方案,契合群众需求。充分摸清老旧小区现状和居民需求,实际情况,实际分析,制定出合理改造方案。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找出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将矛盾的大部分消化在改造之前。二是方案论证要更加合理,不能解决一个问题,又带来另外一个新问题。针对老旧小区电梯安装项目,建议各级财政加大对其补贴力度,探索建立低层用户补偿机制,高层用户按楼层高度适当承担一定费用。三是做足前期准备工作,改造之前把不属于施工方施工范围内的工作处理好。
三、加强物业管理,改善居住环境。对全县所有已改造老旧小区的管理权进行打包,积极引进信用好、服务优的物业公司。设立老旧小区改造专项管理基金,建议前期不对居民收取物业管理费,而是对物业公司予以相应补贴。同时,引进第三方测评机构,按照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对改造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进行测评,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淘汰服务水平不达标的物业公司。
四、推进业主自治,共建美好家园。各改造小区要在住建部门、属地政府及辖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及时沟通解决小区改造、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同时,组建由本小区居民组成的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卫生保洁、值班巡逻、扶老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替代部分“物业管理”职能,共同创造文明舒适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