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7274 发布时间:2015-03-02 |
按照县政协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学前教育工作,县政协将组织部分县政协委员开展幼儿学前教育视察。5月23日,县政协副主席陈永庆,县教科文卫旅相关负责人、部分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加视察,县教育局有关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组先后前往门台中心幼儿园、板桥阳光幼儿园、安徽机电学校附属幼儿园、县直示范幼儿园附属园,对各园所的教学区域、活动设施、休息场所、卫生保洁等情况进行了实地察看,随后在县教育局会议室听取了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关于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委员们畅所欲言,围绕幼儿园规划布局、幼儿教师培训和民办幼儿园如何规范管理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较多具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学前教育基本情况
我县现有投入使用的公办园5所,事业单位办园1所,小学附属园(点)74所,民办有证园80所,看护点(民办无证)97所。全县3-5周岁幼儿为24752人,在园幼儿17359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70.13%。现有幼儿教职工共计1032人,其中公办在编幼儿教师121人,学历合格率达到100%。
2010年,我县编制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和五年规划。在此期间共新建临淮关镇、大溪河镇、总铺镇、武店镇、刘府镇和门台工业园区等公办幼儿园20所,改扩建新华幼儿园、周圩幼儿园、宫集幼儿园、二铺幼儿园、曹店幼儿园、等12所,增设官塘中心小学、枣巷中心小学、枣巷镇黄咀小学、娄店学校和梅市中心小学附属园38所。
从2011年到2013年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加,中央专项资金投入2129.04万元,县级财政投入11528.17万元,共计投入资金13657.21万元,其中新建园投入经费10812万元,改扩建园投入经费1263万元,增设附属园投入经费475万元。改善办园条件,采购教学设备,共投入510万元。扶持普惠性民办园投入经费557.21万元。
根据县编委会《关于全县公办幼儿园设置及编制核定的批复》(凤编〔2013〕14号)文件精神,2013年9月设置20所公办幼儿园,核定幼儿教职工编制641人,其中专职教师数414人,保育员数207人,医保员数20人。
我县城区内共有示范幼儿园和三府幼儿园2所公办独立园,西华路幼儿园和明陵路幼儿园2所分园,1所事业单位办园,12所民办幼儿园。共容纳城区幼儿数2860人,在编教师86人,自聘教师121人。
二、我县学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凤阳老城区人口成倍快速增长,教学比缺口很大,现有幼儿园已不能满足幼儿入学需求。老城区幼儿园园舍规模较小、设施设备陈旧、园舍不满足幼儿园建设标准,不能适应幼儿教育的需求。县示范幼儿园场地狭小,现有的校舍存在安全隐患,且幼儿入学交通不便,难以满足日益增多幼儿教育需求。县三府幼儿园地处南火巷,目前有两栋教学楼经鉴定为危房,只有拆除重建才能达到安全要求。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乡镇公办园建设进度跟不上当地幼儿教育的需求,已有公办园存在人才、设施、经费等资源限制。
(二)学前教育整体水平不高。由于设计幼儿园的指导思想是实用、省钱,没有充分考虑到幼儿教育的特殊性,造成基层幼儿园规划设计时存在“硬伤”,缺少多功能、适用性、高标准教育设施。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投入不足现象,幼儿教育的软硬件都不达标。
(三)校园周边环境亟待整治。县示范幼儿园地处花铺廊步行街中段,救援消防车辆无法进入,不满足消防疏散要求,距离示范幼儿园建设标准差距较大。西华路分园门前两侧随意摆摊设点,周边教学环境嘈杂,不仅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部分乡镇幼儿园地处当地商业地段,无证摊贩随意摆摊,出售三无产品,影响幼儿身心健康。
三、加快我县学前教育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经费投入,推进公办园建设步伐。坚持公办为引导,民办为补充原则,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保证每个乡镇有一所达标幼儿园,规模较大的社区建立幼儿园,鼓励民办园发展,逐步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深入调研,出台民办园管理规范。严格民办园准入,达到标准的才能开园。加大民办扶植力度,适当给予资金、政策倾斜。完善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谁举办谁负责保障”的原则,依照公办学校教师标准落实“五险一金”政策。
(三)公私互补,鼓励多种办学形式有机融合。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鼓励多元主体,多种形式办学,探索幼儿办学新体制。
(四)发挥名师工作室示范,强化幼教师资培训。以县示范幼儿园为标杆,发挥“金洁”名师工作室引领辐射作用,培养一批幼儿教育名师。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入口关,健全幼儿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机制和评优制度,把民办和公办自聘的幼儿教师列入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范围,促进幼儿教师整体专业水平的提高。根据公办幼儿园核定教职工编制,逐步配齐教职工。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制定和完善幼教师资队伍的培养和培训规划,把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范围,并将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提高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稳定。针对幼儿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建立学前教育日常监管体系,对幼儿园园舍和设备安全进行动态管理。协调公安交通部门加强校车管理,坚决取缔未经审批的幼儿接送车,严厉打击超载现象和非法营运车辆。加强卫生安全意识教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幼儿健康成长。健全幼儿园门卫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幼儿的安全,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校园安保如何实施,政府花钱购买保安服务。
县政协教卫文旅专委会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