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5720 发布时间:2013-01-28 |
政协凤阳县委员会九届二次全会发言材料之一。 |
加强职工劳动保护,构建和谐社会关系
—— 中国共产党界别委员 杨 玲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一批法律法规的施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2011年至今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2891人;新增私营企业564户、个体工商户2832户;现在我县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15000户,私营企业1700家,各类从业人员达62300人。其中女性职工达20000余人。目前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和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保护制度较为规范,职业安全卫生工作较好,涉及劳动者劳动保护方面的有关待遇和规定基本上能够落实和保证。但不容忽视的是,一些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和非公企业漠视劳动法规,安全意识淡漠,使处在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设备陈旧,条件差,环境恶劣,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劳动者在昏暗、潮湿的环境中工作,车间里的噪声、高湿、粉尘没有有效治理,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交纳各种社会保险。据统计目前全县企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的人数分别为10879、10822、10050、21394、11589人,职工五险参保率仍然较低。这不仅影响着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对社会大局的稳定带来极大危害。下面就结合我县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现状,新时期如何开展职工劳动保护,谈谈我的看法。
一、营造宣传氛围,提高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专题文艺宣传、节假日劳动法咨询,相关学习劳动法会议等多种多样形式,加大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企业主、管理层和职工认识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立足点,才能有效避免因经济发展而社会动荡不安的现象发生。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研究解决社会保险问题的政策措施
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是依法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解决社会保险问题是保护广大职工的长远利益,党和政府责无旁贷,当前,社会保险面临难以为继的不良局面,政府必须下决心,断然采取措施,尽快扭转局面。一要制定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坚决实行五险一票征收,逐步规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二要把社会保险工作列入工业经济工作责任制考核内容,使地方党委、政府切实负起责任;三是制定政策,把社会保险工作列入企业各类表彰评比的重要内容;四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对象扩展到外来务工者,这样做既可充实合作医疗保险基金,又使外来务工者享受本地农民的同等待遇。
三、切实落实职工的各项权益制度
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与职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健全集体合同制度,保证双方权利与义务对等,共同遵守;二要依法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或变相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步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三要保障职工依照国家规定享有休假权利,不得强制职工超时工作,加班或延长工时必须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给予补休;四要加强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做好安全生产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劳动保护。
四、切实维护女职工特殊利益
一要加强女职工组织建设;二要引导广大女职工提高自身全面素质;三要高度重视女职工“四期”保护,努力实现生育保险全覆盖。
五、健全组织体系,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工会组织应协同政府,把解决现实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思想政治工作为抓手,帮助广大职工正确对待本职工作,做五好职工,正确对待发展中的利益关系调整,力求通过正常的渠道,运用合法的形式来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现实困难,努力实现企业与职工的互利双赢,完善职工维权体系,充分运用职工法律维权中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人民调解委员会三大维权合作平台,切实发挥乡镇(街道)与企业两级工会维权机制职能,为有效形成共谋经济发展,共建和谐社会共创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