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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助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创建
浏览次数:15154  作者: 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7-12-26

县政协港澳台侨文史委员会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现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处六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五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另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二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四项,文化遗产位居全省全市前列。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努力营造文物工作的良好环境。县文物保护部门和相关单位不断拓展文物工作思路,在抢救、保护和管理文物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文物保护工作也面临不少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文物保护意识不强,基础设施建设不够,人才队伍和经费投入不足,保护管理机制不健全,文物保护水平和资源开发利用不够,这些方面与我县文物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还有差距。

三、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升文物保护共识,切实加强领导

文物保护工作,保护的是不可再生资源,是先人留下的珍贵遗产,这项工作,不是政府某一部门的事,需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需要各部门、各阶层的共同努力。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加强领导,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构建文明和谐美丽新凤阳的工作内容。因此,建议各级政府制定好保护规划,妥善处理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工作关系,把文物保护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分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的工作职责,并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抓紧制定保护措施,明确目标任务

县文物保护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目标任务,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保护。要编制《凤阳县“十三五”文物保护规划》,出台实施办法,做到规划先行。建议对列入第三次全国普查第二阶段的所有文物点,设置保护标志牌,加强保护;同时,加强文物的研究评审,开展申报升级,提升我县文物的历史文化品位;要积极向上争取,把我县重要的文物点,列入到国家和省“十三五”保护项目中;要编印《凤阳县不可移动文物图录》,让广大群众和全社会进一步熟悉了解我县的历史文化遗存。

(三)尽快出台《凤阳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文保责任

建议县政府针对我县文物保护现状,研究出台文物保护的工作意见,主要是明确责任主体,建立文物保护工作的机制,完善考核惩处措施。由县政府牵头,健全联系协调机制,文化旅游,城建土地、公安工商、教育宗教等成员单位协同一致,各尽其责,形成文物保护的合力。在此基础上,将具体责任落实到文保单位、乡镇、村庄和人员身上。同时,加强与落实聘请乡村文保员的制度措施,通过增加报酬,奖惩兑现,提高乡村文保员的责任意识和保护积极性,夯实文保工作基础。

(四)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建议文物保护职能部门和新闻宣传媒体配合,通力协作,在县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网站上开辟文保栏目。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详细介绍我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点文物保护点的历史文化,同时,充分利用每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和中国文化遗产日,举办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和文物知识普及讲座,使广大群众了解我县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增强文物保护法律意识和责任感。

(五)落实文物保护的具体措施,确保地上地下文物免遭破坏

对于一些不可搬动而又有可能被损坏、破坏的文物,建议专人执守,并加强巡查。对于容易搬动有被盗可能性又无人管理的野外文物、无主文物,建议集中保护。要加强文物征集工作,对于有重大文史价值的文物,政府出资收购。要加强文物保护执法力度,对涉及文物违法犯罪的,依法处理。公安部门要及时严厉打击盗买、损坏文物的犯罪行为。同时,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规定》,文物部门要对大中型建筑工地提前介入,进行调查、勘探工作。没有经过文物部门签字许可的项目,规划、施工和土地建设等部门应严格把关,严禁施工作业,以确保文物免遭破坏。

(六)充分做好文物的利用工作,发挥文物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一是强化阵地建设。县博物馆要盘活文物、图书资源,提升展示阅览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彰显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建议建立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的长效机制,把博物馆建成一个青少年教育基地和课堂,让青少年学生在观展中了解家乡、热爱凤阳、报效祖国。二是充分挖掘文物资源,把相关文物古迹点建成旅游观光点。当前要加快云霁街改造,钟楼文化中心、凤阳大剧院、朱元璋故里等文化工程的开工建设,为“明皇故里,文化古都”的凤阳增添厚重的历史文化元素。三是尽快收集整理临淮老城区和西泉考城老街的相关资料,编制我县老城区和老街道的保护建设规划,在保护好历史建筑的前提下,按照传统工艺、传统规制、传统材料复制一批仿古建筑,留住历史,记住乡愁。在此基础上,积极争取文物保护和旅游文化建设项目,开展历史文化名镇的申报工作。四是推进实体展演展示活动,促进文化遗产的成果转化,特别是利用我县的非遗物质,编排制作情景剧和广场舞,强化影响力,提高知名度。五是要研究开发文化旅游产品,加工制作具有地方特色的工艺品和食品,努力把文化资源转变为文化产品,有机地融入到全县文化旅游产业中,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和旅游开发相结合的文章。六是提高对文物景点的观赏的社会性,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照顾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利益,通过推行免费开放或实行优惠开放等办法,让更多人享受到公共文化的服务。

(七)加快明中都皇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保护修缮工程

一是要在完成明中都皇故城南城墙西段修缮工程(一期)后,对尚未贯通的部分和西华门城台工程,积极向国家文物局申报修缮项目,以期恢复中都皇城城墙全貌。二是对国家文物局已审核批准第二期保护工程和皇城内环境整治工程,午门须弥座石刻保护工程等,要尽快启动前期工作,同时,进行水系和水环境设施项目的前期勘察、试验、设计等,抓紧修改完善安防项目设计。三是按照 “规划一批,设计一批,建设一批,储存一批”的文物保护项目申报的要求,对同是国保单位但没有纳入建设的明中都附属建筑圜丘、方丘、观星台、涂山门等遗址的保护,进行前期谋划,争取今年立项,明年设计,后年落实建设经费,保证明中都遗址保护工程不断档、不脱节。四是主动作为,积极推进6省7地的明清城墙的联合申遗工作,力促早日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单。

(八)大力争取项目和经费,为文物保护提供保障

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地方为主的文物经费原则,文保经费不仅要列入财政预算,而且要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长。还应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参照外地的做法,设立文物专项资金,每年从文化旅游收益和城乡建设费中划出一定比例的经费作为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同时,要积极向上级政府争取文物保护项目和经费,积极探索文物保护和利用的投融资新渠道。

(九)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文物保护水平

我县文化遗产较多,必须有健全的机构和一批专业管理人才。因此,需要增加文物保护单位的编制,招录文物管理人才,尽快解决我县在文物考古、文物修补、文物展览、电脑操作等方面的人才缺口,也可以从县事业单位中选调热心文物保护事业并且有管理经验的同志充实到文保单位。要注意加强对现有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探索多渠道的文物保护科技创新的协作模式。要发挥全县乡镇文化干部的作用,让文化干部安心工作,尽力负责。要积极鼓励民间人士加入到文物保护、研究、传承工作中,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同时通过强化文物保护和利用,助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创建目标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