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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政协借力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浏览次数:6155  作者: 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7-05-04

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我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4月11日至15日,凤阳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有关乡镇主要领导赴浙江桐庐、淳安、临安等地学习考察美丽乡村建设。

在学习考察中,考察组认为桐庐等地美丽乡村建设的好做法和好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是牢固树立新理念。桐庐等地率先在浙江全省提出全域景区化的美丽乡村建设新理念。在这一理念指导下,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在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建设的同时,注重与乡村旅游发展、文化特色产业、农民增收相结合,正确处理村美与民富的关系。

二是正确把握新方向。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发展力度,全面提升农民人居环境品质,实现人居环境优美、乡村风景秀美、农民生活甜美。

三是积极探索新路子。明确提出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全覆盖的目标和建设要求。重点推出一批理念体制机制创新的示范村,一批能体现山水人文特色的村精品村和多个有特色的培育村,使之成为美丽乡村建设的新亮点。

四是合力形成多元投入新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中心村和精品村,县财政按照杭州市级补助资金额度,给予1:1配套补助。同时,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倡导农民自身投入。

五是扎实推进村美民富新举措。在美丽乡村建设中,把村美与民富有机统一贯穿于始终。在工程建设上牢牢把握“精致、精细、精品”的要求,秉持城市建设“不以规模拼大小、只以精致论高低”的建设理念,依托山水资源,精心设计载体,形成“一景、一业、一貌、一品”的精品村。目前,桐庐县阳山畈、环溪、荻浦等村已列为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的精品样板,乡村旅游产业的发展已成为村民致富之路。

通过学习考察,大家对美丽乡村建设有了新的认识。考察组认为,我县美丽乡村建设要坚持科学编制规划和切实执行相统一,强化城乡统筹发展理念,重视走产业带动发展的路子,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

结合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实际,考察组建议:一要强化业务指导能力。我县美丽办人员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业务指导能力不强,要抽调有管理和规划设计的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县美丽办工作,强化业务指导力量,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我县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水平;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资源,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发展力度。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建设、全面推进的要求,重点推进中心村和精品村建设,发挥美丽乡村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在项目建设上,在精心设计的同时,要突出地方特色和功能的适用性;三建立产业带动长效机制。正确处理村美与民富的关系,把农民增收致富摆在首位。按“建设新农村与经营新农村并重”理念,在加强美丽乡村建设的同时,要因地制宜选择或扶持村集体增收项目,增强农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四把建设与环境整治有机结合。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把美丽乡村建设与文明创建集合起来,要充分激发村民参与建设的热情,最大限度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改变农村卫生脏乱差的现象,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