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2842 作者: 何俊芳 发布时间:2015-04-30 |
4月28日上午,县政协提案委召开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凤阳县政协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暂行办法(草案)》、《2015年凤阳县政协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工作方案(草案)》和《凤阳县政协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工作小组人员名单(草案)》。县政协副主席史成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委员们围绕如何做好提案办理民主评议工作,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非常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史成龙副主席强调,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是民主监督的一种有益形式,在我县尚属首次,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协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好,力求使评议工作评出成效,更好地发挥政协提案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保障政协委员履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提案在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推动我县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