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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政协召开十届三次常委会议
浏览次数:2713  作者: 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7-06-23

6月23日,县政协在一楼102会议室召开十届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县政协主席王从尚、副主席印玲玲、陈永庆、史成龙、杜传来,秘书长熊尚宏、县政协常务委员参加会议。县法院院长刘晋忠,县政协各专委会主任、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会议由王从尚主席主持。

会议听取了刘晋忠院长对县法院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通报,审议通过《政协凤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规则》(修订草案),审议通过《县政协委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办法(试行)》(草案),审议通过《开展政协主席联络委员活动实施意见》(草案),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我县文物保护和利用的建议案》(草案),审议通过相关人事事项。

王从尚主席在主持会议时指出,今年3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 进一步强调人民政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实施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性,本次政协常委会议安排听取县人民法院工作情况通报,就是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举措。今后我们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共同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增进团结、凝心聚力,继续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推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转变,进一步推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以解决,进一步丰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实现形式,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研究制定《县政协委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对于加强政协委员履职的管理和服务,量化工作成效,激发政协委员履职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措施。研究制定《开展政协主席联络委员活动实施意见》,可以搭建起政协组织内部交流沟通平台,促进委员履职尽责,增进政协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定期走访委员,每月开展一次委员约商活动,能够广泛收集散落民间的民情民智,深入了解广大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传递最直接信息,最大限度发挥社情民意“直通车”作用,为党委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县政协办  钱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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