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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政协开展提案办理民主评议,进一步促进提案成果转化
浏览次数:2731  作者: 县政协办    发布时间:2016-10-24

为切实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促进提案成果转化,10月19日,凤阳县政协召开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会议,对县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和人社局5家单位主办的30件提案进行民主评议。县政府副县长赵振亚、县政协副主席史成龙出席会议,相关政协委员、县政府督办室负责人和参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评议采取“听、看、评、测”并举的方法,即在听取参评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汇报,查看原始记录和相关材料,委员与参评单位充分沟通交流,评议办理效果的基础上,最后进行无记名测评。委员们严格按照《凤阳县政协提案办理民主评议暂行办法》规定,从领导重视、制度建设、程序规范、办理实效和续办情况等方面,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5家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评分。另外,还邀请县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接受社会的监督,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透明度。

赵振亚副县长指出,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对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措施,将提案意见建议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和效果。

史成龙副主席对参评的5个承办单位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点评,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剖析,并强调,评议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推进工作措施。通过民主评议,促进协商成果的转化,使每一件提案通过承办单位的努力,都转化为实事、好事,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委员提出提案的积极性,推动承办部门办理提案的主动性,共同推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凤阳贡献力量。他要求县政协提案委,在民主评议完成后,要形成评议意见,反馈给参评单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提案办理民主评议不仅调动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政协委员与提案承办单位的良性互动,推进提案办理落实,而且在办理过程中,承办部门把提案办理与本部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更好地发挥了提案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截至目前,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以来的92件提案全部办复,办复率100%。所提问题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46件,占50%,创历年最高;列入计划拟解决的40件,占43.5%;还有6件因政策规定暂时无法解决,留作今后工作参考。(凤阳县政协提案委  何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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