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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的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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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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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是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基本形式。人民政协形成的主要会议制度有:委员会全体会议制度、常委会会议制度、主席会议制度、秘书长会议制度、专门委员会会议制度。除此之外,还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各种形式的协商座谈会、论证会、意见听取会等。全体委员会议是政协最高层次的协商形式,常委会会议是全体委员会议闭会期间的主要协商形式,主席会议是常委会会议闭会期间的重要协商形式,秘书长会议是对提交主席会议审议的议题和重要事项的初步协商形式,专门委员会会议是组织委员开展专题性协商活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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